|
||||
环境污染控制要求 1.在生产过程中,对于活性物质、灭活物质的污染(包括热原)对植入性 产生重要影响时,企业应当根据产品特性和设备、设施情况,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活性物质、灭活物质扩散,企业对灭活的方法应予验证并保存记录。此类产品的生产和包装应在有规范要求的、可控的环境下进行。 2.对非无菌植入性 或使用前预期灭菌的 ,如果通过确认的产品清洁、包装过程,能将污染降低并保持一致的控制水平,应建立一个受控的环境来开展上述经确认的清洁和包装过程。生产企业可参考《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管理规范》(YY/T 0033)标准或自行验证并确定产品的生产洁净级别。 3.应对受污染或易于污染的产品进行控制。应对受污染或易于污染的产品、工装器具、工作台面或人员建立搬运、清洁和除污染的文件。 中净环球净化可提供 车间的咨询、规划、设计、施工、安装、改造等配套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