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地马拉JAGUAR 2×150MW电站项目第六批辅机招标
所属地区:中美洲 2011-10-31
详细内容:受中机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危地马拉JAGUAR 2×150MW电站项目第六批辅机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中机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二、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包号 设备名称
01. 百叶窗
02. 低压CO2气体灭火设备
03. 犁式卸料器及刮水器
04. 泡沫消防设备
05. 振动分析系统
06. 真空吸尘车
07. 硫化机
08. 装载机及推煤机
09. 锅炉及输煤专业检修起吊设备
10. 移动式柴油发电机
11. 烟气连续检测系统
三、工程概述:
3.1 工程地址:本工程厂址位于:危地马拉南部Puerto Quetzal港以北25km。
3.2 工程规模:危地马拉JAGUAR 2×150MW电站项目,本期建设规模为2×150MW燃煤/石油焦循环流化床机组,并留有再扩建两台同等规模机组的余地。
3.3 交通运输:施工现场位于危地马拉南部Puerto Quetzal港以北25km,距附近主干道路的直线距离约为5.5km。
3.4 总承包商:中机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四、资金来源:危地马拉JAGUAR 2×150MW电站项目EPC合同项下款项。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5.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
5.2设备生产商应具有生产所需的厂房、设备,加工生产、试验能力及试验装备,获得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并按其对设计、制造、包装的各阶段采取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
保设计、制造和包装的质量,能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
5.3具有4台(套)及以上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两年以上安全稳定运行业绩,并在安装、调试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如投标人与国外厂商有技术合作关系,投标人可以提供其国外技术合作方近
五年来投运2年以上4台(套)的运行业绩,并应同时提供其与国外技术合作方的技术合作协议及相关证明)。
5.4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进口设备代理商应提供进口代理授权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5.5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最先进、可靠的成熟产品,不接受试验或试制性产品,产品能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5.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必须连续盈利且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7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5.8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5.9 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设备供应
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日。
九、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1001元。
项目联系人: 杨
邮 箱:yangchenay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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