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叉车及移动式大漏斗招标< 2
详细内容:受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主要规格参数、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1)招标范围:
标段1:3吨叉车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 包括2台3吨内燃平衡重式叉车的设计、制造、装配、运输、调试、考核验车、验收、售后服务、培训,并提供3吨铲齿2对、2套随机工属具、2套随机备品备件、8套随机图纸资料及
相关伴随服务等。
标段2:10吨叉车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 包括4台10吨内燃平衡重式叉车的设计、制造、装配、运输、调试、考核验车、验收、售后服务、培训,并提供10吨铲齿4对、10吨单串杆4套、串杆橡胶套8套、4套随机工属具、4
套随机备品备件、8套随机图纸资料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标段3:25吨叉车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 包括1台25吨内燃平衡重式叉车的设计、制造、装配、运输、调试、考核验车、验收、售后服务、培训,并提供25吨铲齿1对、单串杆1套,串杆橡胶套2套,起重臂1套、1套随机工
具、1套随机备品备件、8套随机竣工图纸资料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标段4:30吨叉车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 包括1台30吨内燃平衡重式叉车的设计、制造、装配、运输、调试、考核验车、验收、售后服务、培训,并提供30吨铲齿1对、单串杆1套,串杆橡胶套2套、1套随机工具、1套随机
备品备件、8套随机竣工图纸资料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标段4:移动式大漏斗
包括:三台移动式大漏斗的设计、制造、装配、运输、调试、售后服务和培训等,并提供必要的随机工具、附件和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和随机资料。
投标人可以对上述任意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不得对一个标段的其中一部分进行投标。
2)主要规格参数:详见《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3)交货时间:标段1:签署合同后1个月内;标段2:签署合同后45天内;标段3:签署合同后3个月内;标段4:签署合同后3个月内;标段5:签署合同后70天内(第1台50天内交货)。
4)交货地点: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南沙粮食通用码头分公司。
2. 合格的投标人:
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0年)具有如下供货业绩
标段1:不少于100台对应标段拟供吨级的内燃平衡重式叉车的供货业绩。
标段2:不少于30台对应标段拟供吨级的内燃平衡重式叉车的供货业绩。
标段3、4:不少于10台20吨级及以上内燃平衡重式叉车的供货业绩。
标段5、制造厂商具有大漏斗或相似产品的供货业绩。
3) 投标人应是内燃平衡重式叉车的生产商或销售商,生产或销售的内燃平衡重式叉车应具有国家相应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4) 非货物制造商投标时,必须提供货物制造商的有效的授权书(一个品牌只能授权给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果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则只选择制造商为投标人
。
5) 投标人没有因投标违规而被政府有关部门或业主取消投标资格仍处在处罚期内。
6) 投标人没有因故被责令停止营业,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
7)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售价:标段1至标段4人民币500元/标段,标段5人民币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
4. 购买 北京时间,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5.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6. 现场勘察: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7. 投标截止时 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项目联系人: 杨 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