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宁连环画 天宁老物品收购老式家电 城隍庙利民旧书调剂店旧书方式: 按本1元——100元/本;按斤 1元——100元/公斤者可自行定价。或者,具体价格,看书论价。 欲出旧书者:可提前向我咨询清楚,并告知旧书大概年代,种类,册数。请慷慨的出您所不需要的书籍,让书流通起来,给渴求知识的人。传统文化,让恢复传统的文化精神中。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 /> 长期帽徽?肩章/领章/领花?袖章/臂章?皮带扣/腰饰?领带夹/胸针?衣扣/纽扣?其他徽章/纪念章?老像章,长期高价收购各类像章,收购纪念章,老人物瓷像、瓷板、,各种老的纪念章像章和其他老的纪念品,老红木家具,老红木盒子,老瓷器,家里的各种老旧物等。老像章,瓷像 铜质像章 铝制像章收购 毛主席像章价格 毛主席像章收购 欢迎来电预约。 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的新窑村,尚有现代制陶作坊存在。这些制陶作坊均采用快轮制陶技术。此次,对其进行的考察主要包括原料采集、工艺、阴干及烧制等方面。考察的结果,对于我们研究古代制陶工艺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16年,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在河南省淮阳县平粮台对M34号西汉墓进行了发掘,墓中出土有鼎、勺、钫、盘、匜等铜器和璧、环、璏、珌、带钩等玉器,为研究淮阳一带汉代墓葬的葬制、葬俗了重要。2年,安阳市文物工作队配合小屯、花园庄两村新址建设,在北徐家桥村北进行了考古发掘,发掘商代房屋基址63座,商代墓葬488座。本文仅对其中的Ⅳ号四合院建筑基址、半地穴式房基F62及两座墓葬进行报道。战国楚墓出土的遣策所记各类器物名称中,有许多对丝织品和衣物服饰的描述。本文以楚简遣策记载为依据,结合古文献学考释成果,并与楚墓中发现的纺织品文物相印证,以期探讨辨识战国时期绢、锦、绣等织绣品种和紫、丹等染色字词及其具体用途。楚长城在河南境内分布为西线、北线、东线三条线路,其保存现状、建筑特点、建筑结构、修筑时代已经查明。河南楚长城以人工修筑的墙体连接山险、关堡为主体工程,加以烽火台、营、城址等重要组成部分,与古道路、古河流等共同组成一个庞大的战略性事防御体系,在楚国的历史上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本文将《清宫内务府造处档案总汇》与故宫藏品相结合,探讨了乾隆朝漆器上镌刻的年款、名色签及仿古款。其中,名色签为乾隆朝所独有,值得学术界关注。利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和质谱方法测定了安徽蚌埠禹会遗址出土的薄胎磨光黑胎与普通陶器的微痕量元素化学组成,并对测试数据进行了主成分分析和稀土元素配分模式分析,结果显示,薄胎磨光黑陶的微痕量元素组成与普通陶器有明显不同,结合考古学背景分析,这种精 陶器应不是由禹会遗址本地生产,而是从外地传入的,且其产地来源可能在2处以上。本文的研究对探明禹会遗址的性质、验证"禹会涂山"历史记载的真实性、了解龙山时代晚期皖北及其周边地区陶器传播与文化交流等问题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晋东南地区的长治小神遗址可以作为安阳殷墟商代晚期文化在山西的代表,与河南相邻的垣曲古城东关也处在商王朝的直接统治之下。晋中地区的灵石旌介商墓三座大墓的墓主人存在殷墟不见的三棺或两棺一椁、男女合葬的现象,决定了其与商王朝或商文化的距离,他们当是没有被商文化同化,或在葬俗方面有自己特色的当地 ;殉人所代表的群体可能出自汾阳"杏花Ⅶ期2段居民"。柳林"高辿H1遗存"的研究表明,夏代晚期至商、西周,吕梁山一线已经从晋中地区脱离,形成了自己特有的文化面貌,还影响着晋中和临汾盆地,这就是河套及北方草原地区文化的传播和入侵, 终出现了杏花类型和浮山桥北遗存。在商王朝往西部地区推进排他性的占领了关中、张家口,甚至包括河套地区的时候,却始终没有占领晋中地区。商王朝对山西另一种模式的统治实践,一直影响到周代政体的形成。吉州窑是江南地区一座 中外的综合性窑场,富有浓厚的地方风格与民族艺术特色,以具有禅趣的树叶盏、别具一格的剪纸贴花以及质朴秀雅的釉下彩绘 负盛名,其产品行销海内外,对景德镇元代青花的勃兴起了直接的推动作用,在陶瓷发展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吉州窑很早就受到人们的关注,取得很多研究成果。近几年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分别于22212年对吉州窑遗址进行了考古调查、发掘,总计揭露面积333.8平方米,揭示龙窑、素烧窑、马蹄窑、辘轳车基座、釉缸、路面等多处遗迹,出土了一批瓷器和窑具标本,取得重要收获。通过发掘和研究,进一步探明了吉州窑遗址的分布范围,大量的出土标本丰富了吉州窑的内涵,使我们对吉州窑瓷业烧造发展史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为吉州窑瓷器的分期断代了基础,为遗址的保护利用了详实的。尤其是吉州窑早期青釉、青白釉瓷器标本的出土,有助于对吉州窑早期历史的研究,拓展了其文化内涵。"为佛采花"是地券文中常见的一类文辞, 早出现于南北朝前后,主要流行于两宋时期,出土材料以今南方地区较为集中。前人的研究将其误解为"入山采花礼佛"这一具体的宗教实践活动,本文有关考古和文献典籍对地券文中的"为佛采花"文辞进行释读,认为"为佛采花"所欲表达的含义是佛教文化对人死亡的一种讳称,这种讳称形式在早期的出现应当借鉴了道教方面撰写地券文时将券主死亡讳称为"醉酒命终"的法。"为佛采花"地券是佛教徒丧葬仪式活动的遗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券主的宗教信仰倾向。两宋时期的地券一度出现了将"采花"和"醉酒"文辞杂糅共用于同一券文的特殊现象,这显然是佛道两教之间文化交流互动的结果,其背后隐含的是两宋时期儒释道"三教合流"的历史趋势。秦公簋、秦公镈铭文中"高引又(有)"后面一字,一直以来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释,各家的看法颇有分歧。旧或释作"庆",或释作"麠"而读为"庆",或释作"麐"而没有解释说明,或释作"麐"又把它与"麟"相而读为彣,或释作"麐"而读为"灵",或释作"麐"而读为"庆"。从近些年的相关研究来看,此字释作"庆"或读作"庆"已经成为目前 为流行、被大家普遍接受的意见。本文结合语音以及秦公大墓石磬铭文中的"高阳又(有) ,四方以鼏(宓)平"一句,认为应该读作"令",训作"善",它与"高阳又(有) "的" "表示的应该是同一个词。此外还讨论了与其相关的一些铭文内容。13年江苏扬州发现的隋炀帝墓志意义重大,对确定隋炀帝的终葬时间等问题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从一始就备受学术界瞩目。发掘者先后公布了四种墓志释文,张学锋教授、气贺泽保规先生等中日学者,对释文进行了补释与商榷,并在此基础上展了论述。本文在上述三家释文的基础上了进一步补正,认为:志文第二列"太岁"以下只能容纳五个字,应该是"戊寅三月十";第三列第六字为"杨","杨州"的写法在隋唐以前并不鲜见;第六列第二字应该是"异","永异"与"苍梧"之间应该断句;第七列应该是"贞观元年";第八列是"朔十□日";第九列"塟"后两字为"炀(帝)";第十一列第五两字可能是"吴州",北周至隋初时扬州曾称吴州。通过以上补正,整理出了新的墓志释文,希望为隋炀帝墓志的进一步释读及相关研究,基础性的参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