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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隍庙利民调剂 衣服 老旗袍 收购老旗袍为大襟、对襟、琵琶襟等多种形式,满族骑射时穿着的一种褂子,后成为日常罩于袍子外面的服装。对襟,四面禊,长及腰部,袖子稍短,袍袖可露出三、四寸,将袍袖卷于褂袖上面,即所谓大、小袖。清朝沈阳满族诗人缪润绂描述说:“卷袖长衫称体裁,巧将时样斗妆台,谁知低护莲船处,争及罗裙一击来。”可见当时满族卷袖服饰极为时兴。清初,穿马褂 于八旗士,至康雍年间满族男子穿用马褂的习俗已盛行,青年喜着马褂以示武勇。以后,由于清帝提倡骑射,经常以马褂赏赐臣下,竟成为一种“礼服”。皇帝赏给“黄马褂”也成为极高的荣誉。 马褂,是满族男子骑马时常穿的一种褂子。为了骑马方便,在长袍的外边套一种身长至脐、四面禊的短褂、马褂以御风寒。现在许多满族人所穿的对襟小棉袄,就是从马褂演变过来的。客家又叫对襟衫,马褂套在旗装或称满式长衫的外面穿用,有些类似背心或外套,故穿着整齐又称为“长衫马褂”。 马褂是有袖上衣,不同于无袖的马甲。分大襟、对襟、琵琶襟三种。一般长度到肚脐,袖子到肘部。清朝初期只是满族人穿用,由于满清强制汉人剃发易服,康熙雍正年间始广泛流行,分单、夹、纱、皮、棉等种类。 在清朝,黄马褂是皇帝特赐侍卫武士、有事功劳者和行围 成绩突出者的,代表皇室的恩典。所以其他人不得随便穿用黄色的马褂。 民国元年(1911),北洋颁布的《服制案》中将长袍马褂列为男子常礼服之一。民国十八年(1929),国民公布《服制条例》,正式将蓝长袍、黑马褂列为“国民礼服”。 的大部分相声演员和其他曲艺演员在表演节目时仍会穿着长袍,民国成立后多改中山装,现在多为衬衣或西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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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探讨了殷墟村南系列田猎卜辞中的田猎时间、地点、方式,田猎与祭祀、农事、战争的关系,历组和无名组田猎卜辞的差异等问题,并涉及各组类田猎卜辞的数量、田猎诹日、持续时间、田猎地、犬、相关时段名、田猎动词、祭祀动词、田猎卜辞的文例等。本文从敦煌壁画中辨认出北魏到宋初民间使用的陆上常见交通工具若干种,对它们的车制种类、名称、结构、部件和装饰,进行了初步梳理;并通过图象的考证对它们进行了定名。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卜辞中有丰富的关于进献用"玉"的,这是旧着录卜辞所未见的。本文在对这些卜辞简释的基础上,从献玉场合及性质等方面就殷代的进献用玉情况进行考察,并进而与后世的"贽见礼"作一对比研究,以加深和拓展对殷代玉礼以及我国古代贽见礼形成的认识。明宣宗朱瞻基是明代少有的文武双全的帝王,他的活动具有文体兼顾、动静相宜的特点。同时也具有多面性,一方面他斗蟋蟀、索 ,劳民伤财,甚至给藩属国也带来沉重的负担;另一方面他也善于在中发现各种政治涵义,体会自然之道,进而转化为自己的施政理念。本文结合文物与文献,通过双重证据来揭示朱瞻基的宫廷及其社会影响。总的来看,明宣宗颇有自意识,基本上能自我克制,并到游乐有度,由此而引申的施政理念也为"仁宣之治"的太平盛世奠定了稳定的社会基础。然而,朱瞻基御制文集中涉及的体验与感悟,很大程度上与其读书较多有关,有些只是掉书袋或者是自然联想,并不见得真正落到实处,因而也不应夸大宣宗宫廷的正面因素。本文回顾了安徽博物院文物保护工作的发展历程,结合全省馆藏文物保护工作现状,对安徽新时期文物科技保护事业发展等问题进行了思考。四川省阆中市石室观题刻共有18幅,其中第5幅(编号为T5)为《隗先生铭》。《隗先生铭》题刻保存较好,大体可通读,全文约9字,内容丰富,书法精美,年代为南齐永明七年(489年)。该题刻除了一些宝贵的早期道教外,还证明了南齐时期阆中属巴西郡,而非北巴西郡,并且纠正了《舆地纪胜》中某些错误记载。商周时期的戈功能,但其主要功能是击。商周时期用戈士的单配置主要有戈,戈、盾,戈、以及戈、、盾等几种方式。戈、矛搭配是商周阵中主要的配置方式,戈、矛配置不仅用于步,还用于车。贾湖遗址是我国新石器时代前期的重要遗址,发掘者将其分为三期,距今75~9年。本文从分析一期至三期石、骨、陶质生产工具组合、数量及变化入手,结合动植物遗存,对其经济形态的组成结构及其变化趋势进行了讨论,认为一期、二期是以、捕捞业为主,农业为辅的经济类型;到了三期,农业有了相当的发展,所占比例超过、捕捞业。生产工具的总量、
动物遗骸、植物遗存综合分析结果显示,贾湖遗址的经济形态是以渔猎采集为主,农业种植、家畜饲养为辅的广谱性经济,但农业经济所占比重呈逐渐增加的趋势。利簋铭文分别记载武王征商与成王赐右史利铜两件史事,由于学界长期以来受"生称王谥"说的影响,混淆了利簋铭文中的"珷"和"王"两者的关系,从而将利簋视作武王世作器。文献与青铜器铭文表明,周王从不自称王,更不会自称王号;而臣下对周王的称呼,对先王则称"谥号",对时王则但称"王",并不存在"生称王号"的情况。在西周金文中,称名的体例相当严谨,这是因为古代社会中,名分始终是 重要的价值取向,周王的名号更是如此。所谓"生称王谥"诸器的纪年方式,由于是追述先王事迹,铭文纪年必然要考虑先王相对于时王的时空关系,所以不能出现"唯王某年"的格式,目的正是在于避免与时王相混淆。利簋铭文中的"珷"和"王",系分别指武王和成王。利簋的"辛未"纪日,不会是武王甲子牧野之战后的第七日,而应属成王纪时。利的身份应是右史而非有司。利簋铭文记述成王亲自对利进行赏赐,所以利簋铸造的时间更有可能在成王亲政以后。